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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: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表(导)演类专业统考热点问答

  • 时间:2023-11-27 17:01:34
  • 作者:向阳生涯
  • 来源:向阳生涯

1.表(导)演类统考什么时间进行?

日期/时间科类(科目)
2023年12月2日上午
8:30-11:00
戏剧影视导演(笔试科目)
2023年12月9日服装表演
2023年12月9日—10日戏剧影视表演
戏剧影视导演(面试科目)

具体报到时间及考试时间见《准考证》。请考生务必按照《准考证》中要求准时报到,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!

2.什么时候可以打印准考证?

参加戏剧影视导演(笔试科目)的考生,可于2023年11月29日9时起登录招考资讯网(www.zhaokao.net),下载并打印准考证。

参加服装表演、戏剧影视表演、戏剧影视导演(面试科目)的考生,可于2023年12月6日9时起登录招考资讯网,下载并打印准考证。

3.考试地点如何安排?

(1)戏剧影视导演(笔试科目),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,考生在报名所在考区参加考试,具体考点安排请查询《准考证》。

(2)表(导)演类戏剧影视表演、戏剧影视导演面试科目安排在天津师范大学。

考生仅可从天津师范大学西门(工一号路)步行进入考点。考点将在西门内提供专车,在考场与西门间接送考生。除考生外的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考点。

公交:考生可乘849路、963路、951路、667路到达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西门。地铁:考生可乘地铁3号线大学城站下车,转乘公交311或620(区间)路地铁专线,到达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西门。

(3)表(导)演类服装表演方向面试科目安排在天津工业大学。考生步行进入考点,除考生外的其他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考点。

公交:考生可乘849路、963路、951路、667路到达天津工业大学主校区东门,由东门进入考点。地铁:考生可乘地铁3号线大学城站下车由北门进入考点。

4.参加考试的凭证有哪些?

考生须凭准考证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的正、反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。

5.哪些物品是严禁带入考点考场的?

考生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(如手机、智能手表、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)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、录音录像、辅助工具(如道具、音乐播放器)等设备,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,否则按违规违纪严肃处理。

6.表(导)类考试面试科目是否采取考评分离模式?

表(导)演类面试科目不采取考评分离,由评委现场打分。

7.戏剧影视导演考试需要注意哪些事项?

笔试考试:考生入场时间为考前40分钟。考试开考15分钟后,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。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,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。

面试考试:考生须在考场外集合排队抽取当场考试的考号并在原地等候。考生将按抽取的考号顺序点名入场,凡点名三次未到者,一律按放弃该科考试处理。考生抽取的考号和题号一经确定,任何人不得更改,并须保存至考试结束以备查验。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佩戴任何饰物。考试过程中的服装除了有不可避免的品牌LOGO外,不得有体现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、图案等,严禁考生穿着培训机构(学校)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。考生入场后禁止透露姓名、考生号、就读学校等与自己身份有关的信息,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的言语行为,否则按违纪处理。

8.戏剧影视表演考试需要注意哪些事项?

考生须在考场外集合排队抽取当场考试的考号并在原地等候。考生将按抽取的考号顺序点名入场,凡点名三次未到者,一律按放弃该科考试处理。考生抽取的考号和题号一经确定,任何人不得更改,并须保存至考试结束以备查验。

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佩戴任何饰物。考试过程中的服装除了有不可避免的品牌LOGO外,不得有体现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、图案等,严禁考生穿着培训机构(学校)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。考生入场后禁止透露姓名、考生号、就读学校等与自己身份有关的信息,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的言语行为,否则按违纪处理。

同一考生四个科目的考试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,且穿相同服装参加面试。

9.服装表演考试需要注意哪些事项?

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到达考场,逾期视为放弃考试。

考生要自备泳装及时装。男生为纯色三角泳裤,女生为纯色、分体(比基尼款)、不带裙边泳装,泳装不得印有机构图标或名称。考生不得化妆,不允许佩戴美瞳、假睫毛等,发型须前不遮额、侧不掩耳,长发需束马尾辫。

考试过程中的服装除了有不可避免的品牌LOGO外,不得有体现个人基本信息的文字、图案等,严禁考生穿着培训机构(学校)发放的服装参加考试。考生入场后禁止透露姓名、考生号、就读学校等与自己身份有关的信息,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的言语行为,否则按违纪处理。

10.参加表(导)演类统考还需要注意什么事项?

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,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有违规行为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以及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执行,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;涉嫌违法的,移送司法机关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追究法律责任。

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!